8月起赣州城区市民每月24日前须缴清当月电费
赣州翻译公司推荐阅读,版权归赣州新闻网所有,转载如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!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8月8日采访获悉,从8月起,赣州供电公司将执行国家电网规定,每月24日前,赣州城区用电客户必须缴清当月的电费,25日开始收取电费滞纳金。 2016年6月1日起,国家电网实施“充值购电”新型电力消费模式,采取“预购电量、实时计费、余额提醒、自动断电”的现代管理办法,实现“充多少、用多少、即充即用”。供电公司每日计算电费实时余额,当用电客户收到电费余额不足的预警短信时,需及时充值购电。用电客户可通过掌上电力APP、支付宝、微信钱包、电信翼支付、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、供电公司授权电费代收点、供电营业厅等方式或地点进行购电。 供电部门提醒:当用电客户充值后有余额,仍未复电成功,可按以下流程操作:若电表跳闸黄灯闪烁,使用家中的电视机或空调遥控器对准电表长按5秒,也可长按电表上的白色按钮5秒,电表上的黄灯随即熄灭,此时已经恢复供电。(赣南日报 张克云、记者李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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